1.承运人:指的是专业经营海运,铁路,公路,航空等,相关运输业务的交通运输部门,如轮船公司或公路运输公司,北京航空货运公司,铁路公司等。公司都拥有大量的运输工具,可为社会上大量的运输行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如国际红酒运输,大量的使用了轮船公司。
2.货主:指的是经营进出口货物业务的外贸部门或进出口商户。它们因为履行贸易所签约的合同,必须组织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相关运输业务,是国际货物运输工作中的托运人及收货人。
3.运输相关代理的种类:
(1)租船方代理:
称租船经纪人代理,指的是以船舶为商业性活动对象而进行的船舶租赁业务的相关人,主要业务是在市场上为租船商户寻找一些运输船舶或为船东寻找货运对象,以中间人的身份使租船人和船东双方达成租赁合理的交易,从中赚取佣金。根据它所代表的委托人身份的不同又分为租船代理及船东代理。
(2)船务代理:指的是接受承运人的一些相关委托,代办与船舶有关的一切业务的人,主要业务有船舶进出港,货运,供应及其它服务性工作等。船方的委托和代理人的接受的要求以每船一次为限制,称为航次代理;船方和代理人之间签订有长期代理的相关有效协议,称为长期代理。
(3)货运代理:指的是接受货主的委托,代表货主办理有关货物相关的手续,如:报关、交接货物、仓储货物、调拨、检验是否合格、包装是否达到标准、转运、订舱等业务的人,主要有订舱揽货、货物的装卸代、货物报关、转运货物的责任、理货、储存货物、集装箱代理等。
(4)咨询代理:指的是专门从事与咨询方面的工作,按委托人的需要,提供有关国际贸易运输情况、资料、数据和信息服务的人,从中而获取小部分利益。 以上各类代理之间的业务往往是相辅相成,现如今不少船务代理也兼营货运代理,有些货运代理也兼营船务代理等。